详情见入股协议。
联系人殷书学 咨询电话13389162000
2014年2月11日
附:
中国.留坝猪苓种源示范基地入股协议
甲方:陕西天美绿色产业有限公司
乙方:入股人:
猪苓产业是留坝县特色区域性产业,充分利用地理、林业资源优势,通过向农民提供产前、产中、产后服务,降低风险,形成公司+地基+农户的生产模式,建立“中国.留坝猪苓种源示范基地”(以下简称示范基地),达到增产增收的目的。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。
一、建设地点:留坝县江口镇柳川大坪村大坝。
二、建设内容及管理模式:建成示范基地30亩,栽培猪苓2万窝及其他中药材(以实际栽培品种和数量为准)。基地实行统一建设、统一培训、统一栽培、统一管理、统一销售、统一核算、统一分配的方式进行示范基地建设管理。
三、入股方法:自愿入股,每股人民币¥5000.00元,每人(户)入股不得超过四股,特殊情况除外。农户可用资源、劳务折价入股。
四、入股金额: 万 千 百 元整(¥ 元)。
五、投资核算方式:该示范基地实行独立核算,四年为一个生产周期。
六、参股时间:2014年3月1日起开始到猪苓示范基一个周期收益分配结束为止。
七、收益分配:收益后提取收入的5%作为管理费用,剩余全部按投资比例参与分红分配,实行同股同责,同股同红的分配原则。
八、股金风险:为降低入股资金风险安全,入股人不承担示范基地基础建设投资(基地道路、基地标牌、管护房、大棚、护栏、电路),不承担基地亏损风险。示范基地产生的收益亏损由陕西天美绿色产业有限公司承担,保证入股本金原值不变。若遇特大暴雨、山洪、地陷、地震、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示范基地亏损,陕西天美绿色产业有限公司不承担股金原值亏损损失,按实际收入进行分配。
九、退股:本示范基地自愿加入,不能退股,可以继承或转让。
十、参股人权利:参股人有权监督基地开支、核算、分配方案、财务账务,有权参加基地建设劳务及取得劳务薪酬,有权分得投资分红,有权参加基地培训学习。有权参加示范基地有关会议。
十一、参股人义务:有义务给示范基地提供菌材资源,有义务参加示范基地管护劳动,有义务参加示范基地有关会议。有义务协助示范基地安全管理。有义务遵守、维护示范基地管理制度。
十二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、乙双方协商解决;本协议一式三份,甲方二份,乙方一份。
十三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,并受法律保护。
甲 方:陕西天美绿色产业有限公司
代 表 人:殷书学
联系电话:13389162000
乙 方:
联系电话:
地 址:留坝县 镇 村 组
2014年2月 1日